1)第九百四十六章 不丢人_平凡的明穿日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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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域某地,徐烬站在荒凉的土墙上,军服裤带上的铜环在炙热的阳光下熠熠生辉,前额的头发湿漉漉的垂下来,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。

  火枪火炮的声音越发的激烈了,一排一排的爆发,一阵一阵的轰鸣。

  城内,汉家姑娘李芳望了眼城头上的人,费力的把一箱弹药搬到了城墙下方,拍了拍手,耳听其他人的议论。

  “这是哪个方向的火炮?”

  “不是火炮,是运来不久的机关枪呢,我在上面看到了,哎呦我的妈!一排排的鞑靼人像割麦子似的倒下去,尸横遍野,太吓人了。”

  “如今我汉家真的不一样了,兵强马壮声慑宇内,我等再也不用受欺负了。”

  “走走,今晚我请大家吃最后一罐子女儿红,那可是祖辈从江南带来的,大概都成了酒膏子了。”

  “哈哈!”

  低着头的李芳露出了笑容,慢悠悠的走了出来,有心再看一眼那人,却被一队打城外回来的伤兵,完全遮住了她的视线。

  医院的帐篷上那红十字旗帜好似火苗在跳动着,百姓们自发的跑过去,扶着伤员下马。

  两位穿着黑色云衫的年轻女子冲了上去,她们背着画着红十字的急救箱,胳膊上抱着红十字,在人群中特别的显眼,李芳心中羡慕。

  跟着女孩,李芳看着一个手按着胸口的士兵站起来了,是受了箭伤,看上去伤得不重,只是脸色特别的白。

  还有一个士兵躺在车板上,腿上包扎着白色的绷带,但是绷带成了血的颜色。

  其余的伤兵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手里攥着自己的火枪,目光冷静。看不出他们的喜怒哀乐。

  李芳看着他们腰间的战刀,能感受到这群大明军人的凶悍,据说十个人能杀死数倍于己的野蛮蒙古人,最让当地人称奇的,是平均年龄还不到二十五岁。

  忍不住仰望着城头上的年轻将军,是他统率着这支雄师,李芳激动起来,多少年了,恐怕是自唐代之后,汉家儿郎终于取回了西域。

  赵王府。杨庆去了伍家,恰好伍星刚刚回来,他拉着伍星的手走到角落里。

  杨庆叹道:“我家王爷为人,极是风流慷慨的汉子,只是太过风流了些。看见一个标致妇人,说句大不敬的话,就像苍蝇见了血一般,死也不放,一定要弄到手才行。

  若对方识趣。多少银子都肯给,事后女人也会放回家。但要是逆了他的意,让你家破人人亡还不会饶过,除非女人到手。可笑以前那些人家。乖乖的顺着他,得些金银不好吗?偏偏惹得他恶性发作,弄得死里逃生,还不是得躺着求饶?”

  伍星说道:“人家贵为王爷。封地里什么不是他的?像我这样的穷人,做梦想作恶还轮不着呢。”

  “是啊。”杨庆点点头,皱眉说道:“对了。今日有一桩事,我疑惑不解特来问你。午前王爷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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